-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 2020年03月15日来源:国际在线
提要: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巡视员彭万臻,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任党芳,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杨晓杰,内蒙古自治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副主任崔玉清出席发布会。
会议现场。
发布会公布了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系列宣传活动进展情况、2019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及成效,“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9年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文中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与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工作重点。
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系列宣传活动进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巡视员彭万臻。
彭万臻表示,从2020年3月初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围绕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关注度高,反响强烈,受到内蒙古自治区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从3月1日延续到3月30日,期间集中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及抗击疫情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制作《百姓维权百问百答》宣传手册,开通“扫码维权”直通车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引导消费者参与消费监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开展“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推选活动,引导生产经营者倾听消费者诉求,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通过举办“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倡议承诺活动,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等;通过横向联合、共建共治,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多方参与、协同配合,构建消费维权新格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制作了“消费者关心的事儿”“权威说”“安安带您识真辨假”等一系列视频短片,已通过媒体平台陆续向社会推出。3月13日上午9时,内蒙古自治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上有奖答题正式上线,截至当晚7时,已有1.83万网友积极踊跃参与答题,1650人获奖。可以说,2020年的“3·15”活动形式上多种多样、内容上实实在在,让消费者真正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为民务实的新面貌。
2019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及成效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定了“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三大工作目标,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堵点问题,集众智、聚合力、出重拳,集中处置了一批突出问题。其中,“聚焦民生关切”这一目标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就是紧紧围绕老百姓最贴近的“衣食住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经过7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2.09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5.83万户次,立案1.54万件,涉案货值1.88亿元,罚没款金额1.78亿元,查办大要案64件,移送公安机关35件,有力震摄了“四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群众的网络访问量和关注度持续上升。实践证明,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扭住了市场整治的重点,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任党芳。
任党芳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消费者协会发挥职能职责作用,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月月3·15”活动,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广大消费者主动参与消费维权工作,“月月3·15”活动已经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的靓丽品牌。2019年,共开展“月月3·15”活动243场,为“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在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倡导与组织下,各地依托老年大学建立了“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加大对老年消费者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普及力度,引导和促进老年消费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举行了“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大型宣传活动,引导、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以“每月一案”的方式公开曝光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的力度,通过消费体察、消费调查、商品比较试验等方式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杨晓杰。
会上,杨晓杰公布了“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与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案件的及时查处,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的市场秩序。杨晓杰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快速反应、立即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2019年及疫情防控期间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内蒙古自治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副主任崔玉清。
崔玉清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12315热线面临很大的接听压力,为保障12315热线畅通和全国互联网平台稳定运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12315申诉举报平台实行24小时人工值守,切实发挥消费维权服务作用,在疫情期间,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6984万件,涉及争议金额644.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5.2万元。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工作重点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将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发挥消协社会组织平台作用,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二是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在全社会倡导和坚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念。继续推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积极参与立法立标和消费政策制订,推动相关商品、服务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健全完善。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依法履行消协组织反映、查询、建议、披露曝光、监督检查、支持起诉及提起诉讼等各项职责,督促社会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责任,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三是聚焦消费难题,提升监督效能。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监管;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办跨区域大案要案;聚焦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等大宗食品,加强抽样检验和隐患排查,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聚焦服务消费、线上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社会监督;持续开展“网剑”行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化平台,围绕消费欺诈、预付卡跑路、格式合同、农资坑农等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回应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调查监督结果的宣传和使用,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升消费监督成效。
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开展消费教育引导,重点向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和未成年人倾斜,不断提升各类消费者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针对政策关注、民生热点、消费升级的商品和重要民生领域商品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选择优质商品和服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信息参考,推动相关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20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做好“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这篇大文章,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早日实现“放心消费在内蒙古”的目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愿景。(李远 史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