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意互动控制权继续发酵 易车表态坚决维护合法权益
- 2021年02月07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理论上,新意互动作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共由三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章程》还规定:“任何董事会会议应由至少一(1)名易车委派的董事出席,否则该等会议不得决议任何事项。”
一场“宫斗剧”正在汽车互联网行业上演。
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车),有一个控股的子公司北京新意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新意互动)。
期间,易车持续对新意互动管理团队实施了股权激励,团队持股从0到30%。但是,易车始终是控股股东。新意互动不设股东会,设了一个董事会,3位董事,一人是原新意互动董事长曲伟海,另外两位则是来自易车。
而就在2020年下半年,股东和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了点问题,引发了这场“宫斗剧”。
按照常理而言,股东之间,董事会成员之间有分歧很正常,处理也很简单,按照表决的规则来就好。但是曲伟海却一个人在12月14日发起并召开董事会,直接要开除易车的股东资格,罢免其它董事。新意互动三位董事中的另外两位,在12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罢免了曲伟海的董事长职位。除此之外,曲伟海还率先出击,抢在去年12月22号单方面向媒体发布消息,把内部矛盾推到台前。
易车也不得不于2020年12月30日针对新意互动高管调整一事召开媒体沟通会进行说明。说明介绍去年下半年,曲伟海与包括易车在内的股东以及董事会其他成员就新意互动的经营发展事项产生了重大分歧,并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曲伟海显然不敢示弱,在2021年2月4日,新意互动开了发布会,介绍《关于北京新意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中,明确提出:现有股东拟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一系列调整,使公司持股平台(即拉萨丰润、拉萨润泽、拉萨鸿阳和拉萨鸿丰)共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易车互联最终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20%。
对此,易车方面则回应称,此条款在《投资协议》中的“鉴于”部分,是对未来可能的安排进行的描述。法律上,合同“鉴于”部分的内容仅为订立合同的背景介绍,而非对当事方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条款。易车方面强调,从未承诺,也没有法律义务将公司持有新意互动的股权比例下调至20%,所以新意互动所称,纯属断章取义,混淆视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理论上,新意互动作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共由三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章程》还规定:“任何董事会会议应由至少一(1)名易车委派的董事出席,否则该等会议不得决议任何事项。”
也就是说,12月14日,曲伟海的一个人董事会明显不符合《章程》。从法律上,新意互动2020年12月22号的董事会会议则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的,具备法律效力。
易车方面重申,公司将坚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和新意互动的合法权益。目前,易车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