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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办国办发布意见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
    • 2021年07月07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汤欣表示,随着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提升,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重要性日益凸显。跨境问题考验监管者的智慧和协商机制。《意见》出台后,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严厉打击利用境外业务掩饰财务造假、规避监管调查等行为。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6日公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意见》强调,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依法坚决打击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活动。严格核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意见》是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的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建立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两个时间点的主要目标。到2022年,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证券违法犯罪成本显著提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更加通畅,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到2025年,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中国特色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更加健全,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高效顺畅,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全面形成。

    在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完善证券立法机制,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在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证券案件侦查体制机制、检察体制机制、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办案、审判基地建设,强化地方属地责任。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加强证券执法司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需要有立法的支持、司法的保障以及地方政府的配合,应从更高层面提升对“零容忍”的重视程度和落地执行,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的合力。《意见》无疑将极大提高政策执行力,提升监管威慑力,强化监管合力。

    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

    在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方面,《意见》指出,要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加强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强化私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其中,在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方面,《意见》明确,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清查追偿,限期整改。加大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对参与、协助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快推进相关案件调查、处罚、移送等工作。依法严格控制缓刑适用。

    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依法坚决打击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活动。严格核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

    进一步加强

    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

    在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方面,《意见》指出,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强中概股监管,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域外适用制度。

    其中,在加强中概股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修改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明确境内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职责,加强跨部门监管协同。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表示,随着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提升,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重要性日益凸显。跨境问题考验监管者的智慧和协商机制。《意见》出台后,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严厉打击利用境外业务掩饰财务造假、规避监管调查等行为。

    此外,《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着力提升证券执法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组织保障和监督问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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