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力争到2030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10万辆
- 2026年03月17日来源:新华网
提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人介绍,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0”到“1”的突破,进入到跨越技术经济拐点、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同时,氢能应用面临场景少、绿氢缺、价格贵以及储运加注难等问题,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市场需求有待释放,需要国家层面持续发力、重点支持,通过应用牵引,在“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记者16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每千克25元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每千克15元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人介绍,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0”到“1”的突破,进入到跨越技术经济拐点、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同时,氢能应用面临场景少、绿氢缺、价格贵以及储运加注难等问题,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市场需求有待释放,需要国家层面持续发力、重点支持,通过应用牵引,在“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通知明确,各城市群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以及掺氢燃烧等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
通知要求,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以城市群为主体开展申报,城市群应立足自身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宜氢则氢,避免各场景一拥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奖励标准根据各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分档设置,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4年,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
此外,通知提到,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基础上推进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对制氢、储氢、运氢、用氢领域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支持力度。完善政策制度环境,鼓励出台城市间燃料电池汽车通行等便利政策。
据悉,截至2025年底,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近4万辆,建成加氢站574座、加氢能力每天超360吨,居全球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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