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施行 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加速成型
- 2026年09月29日来源:南方企业新闻网
提要:从体系结构看,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把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从传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二元格局,升级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三位一体结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法典还在国家法律层面确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并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图为生态环保主题示意图(非新闻现场图片)。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与法典施行相衔接,从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到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从“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到全国碳市场扩围,2026年生态环境领域的制度供给密集落地。自10月1日起,又一批绿色评价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
法典施行:5编1242条,10部单行法同时废止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典共5编、1242条,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随着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同时废止。
从体系结构看,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把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从传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二元格局,升级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三位一体结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法典还在国家法律层面确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并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为做好法典贯彻实施、维护法治统一,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9月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11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7件规章予以废止,涉及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按日连续处罚等事项。
制度配套:监测条例施行,固废治理与碳达峰方案相继落地
2026年1月1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专门行政法规,共7章49条,明确统一规划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规范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行为和技术服务机构行为,并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2026年1月,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号)。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系统性部署的专项文件,围绕工业、城镇、农林等主要产废领域部署全链条治理任务。计划提出,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
2026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明确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方案部署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深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支撑保障、凝聚各方合力等5方面重点任务,并提出省间电力互济、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零碳运输走廊建设等重点工程。
2026年7月29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下降3%左右等目标。
市场机制:全国碳市场扩围至钢铁、水泥、铝冶炼
2026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这意味着在发电行业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首次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市场覆盖范围从单一行业扩展至四个行业。
根据方案,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2026年度采用碳排放强度系数法分配配额,覆盖消耗化石燃料、工业过程和含碳产品隐含排放等产生的温室气体直接排放,不覆盖因消耗电力、热力等导致的间接排放。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门槛为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5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截至2025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8.65亿吨,累计成交额576.63亿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已登记自愿减排项目33个,减排量1776.37万吨。
治理成效: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2026年6月5日发布的《2025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5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空气质量方面,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下降4.4%;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共246个,比2024年增加24个。
水环境方面,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4%,连续两年保持在90%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6%。长江干流连续6年、黄河干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全国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4.9%,比2024年上升1.2个百分点。
土壤与生态方面,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生态质量指数为60.3,生态质量为二类;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09%,林草覆盖率超过56%,全国水土保持率达73.09%。
从“十四五”累计变化看,全国城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累计下降20%,重污染天数减少25%;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百分点;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累计上升7.5个百分点。
执法督察与国际合作同步推进
督察方面,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六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6年5月8日至9日陆续进驻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西藏、新疆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截至2026年6月9日督察进驻结束,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34896件,受理有效举报27504件,累计向被督察对象转办20154件。
国际合作方面,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26年年会于9月27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年会主题为“务实创新合作,携手绿色前行”。生态环境部部长、国合会中方执行副主席黄润秋在开幕式上介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规模超过60%,全社会用电量中每10度电有近4度是绿电;2026年上半年,煤炭发电量占比首次低于50%;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600万辆,连续11年保持全球第一。
近期看点:10月1日起一批绿色标准施行
自2026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再生纸浆》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首次明确再生纸浆原料必须使用经分类回收的纸、纸板及纸制品,严禁使用废弃生活用纸、医疗用纸等不洁原料,并新增微生物消杀与检测要求,为海关进口查验、质量判定提供技术支撑。同期,纺织产品绿色评价国家标准也将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