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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怪兽充电给商场打工净利降涨价遭骂 创始人涉股权诉讼
    • 2021年03月31日来源:中国经济网

    提要:近日,怪兽充电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F-1招股说明书,并计划于4月1日正式以“EM”为证券代码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由高盛、花旗和华兴资本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为副承销商。

    近日,怪兽充电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F-1招股说明书,并计划于4月1日正式以“EM”为证券代码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由高盛、花旗和华兴资本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为副承销商。

    3月29日,怪兽充电向SEC提交更新版招股书,公司本次IPO发行价格区间为每ADS 10.50美元-12.50美元,预计发行1750万股,募资规模达2.1亿美元至2.5亿美元,估值为28亿美元至34亿美元。公司基石投资者包括高瓴资本、Aspex Management (HK)Ltd.和小米科技,合计意向认购1.1亿美元。

    招股书披露,公司计划IPO募集资金将用于继续扩大重点商户网络、提高运营水平、加强技术能力、寻求投资机会并探索新商机。

    怪兽充电为上海挚想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公司产品是带有大容量电池的手机充电设备,并采用桌面型单台充电宝形式,是一家充电宝共享租赁公司。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前怪兽充电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蔡光渊,持有30,800,073股股票,占股6.6%;联合创始人、董事兼首席运营官徐培峰持有21,397,000股股票,占股4.6%;联合创始人、首席市场官张耀榆持有5,706,970股股票,占股1.2%,所有公司董事和高管总计拥有69,280,588股股票,占股14.7%。由于怪兽充电采用AB股架构,创始团队仍掌握多数投票权和控制权。

    在外部投资者方面,阿里巴巴旗下Taobao China Holding持有怪兽充电16.5%的股份,为最大机构投资方。高瓴旗下HH RSV-XXII Holdings Limited持股11.7%,另外,高瓴资本运营合伙人、前美团COO、前阿里巴巴销售副总裁干嘉伟个人持股1.9%。顺为资本、软银、小米、尚珹资本、云九资本和CMC资本分别持有8.8%、7.7%、7.5%、7.5%、5.8%和5.4%的股份。

    天眼查显示,在今年1月向SEC递交招股书前夕,怪兽充电已完成D轮2.34亿美元的融资,投资方包括阿里巴巴、CMC资本、软银亚洲、凯雷投资、高瓴资本。其中,阿里巴巴向怪兽充电投资1.24亿美元。

    2017年3月怪兽充电成立后,在9个月内就完成了天使轮、A轮、B轮三轮约3亿元融资,小米、高瓴资本等企业参与其中。2019年4月,怪兽充电B+轮融资3000万美元。2019年12月,公司C轮融资5亿元人民币,软银亚洲、高盛中国等现身。

    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怪兽充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22亿元和28.09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加38.9%。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67亿元和7542.7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54.86%。公司经调整净利润从2019年的2.07亿元降至1.13亿元,净利润率由2019年的8.24%下降至2020年的2.6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怪兽充电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52亿元,上年同期为2.74亿元;受限制现金为5100.8万元,上年同期为1.07亿元;短期投资为1.71亿元,上年同期为3.2亿元。

    从营收构成看,怪兽充电的收入主要是移动设备充电业务、移动电源销售以及其他收入三部分,但高度依赖移动设备充电业务即共享充电宝,2019年、2020年这部分的收入为19.24亿元、27.12亿元,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2%、96.5%。

    另外,公司小部分收入来自移动电源销售,2019年、2020年的收入规模分别为7044.8万元、7759.8万元,占比只有3.5%、2.8%。

    怪兽充电的招股书披露,2019年和2020年,公司每块充电宝平均收入分别为693元和563元,2020年相较2019年下降了18.8%,这也导致了2020年净利大幅缩水。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怪兽充电在中国超过1500个地区拥有超过66.4万个POI(商户点位)和超过500万个移动电源,覆盖娱乐场所、餐厅、购物中心、酒店、交通枢纽和其他公共场所。其中约57.6%的点位位于一、二线城市,约42.4%则位于三线及以下城市。

    怪兽充电的点位合作伙伴主要是娱乐场所,餐厅,购物中心,酒店等。与点位提供方的合作中,双方运营模式分两种,一种由怪兽充电直接管理充电宝和机柜的放置,另一种则是交由点位提供方代管理。

    怪兽充电净利润率由2019年的8.24%下降至2020年的2.68%,正是由于公司扩充商户点位的压力,以及被点位提供合作方大比例抽走的佣金。

    据报道,直接管理模式下,怪兽充电会提前支付点位提供方入场费,并按照比例支付佣金,入场费和佣金在内的费用约占充电设备收入的50-70%。代管模式下,怪兽充电按月向点位提供方支付佣金,占充电设备收入比例高达75-90%。

    招股书显示,怪兽充电支付给点位提供方的入场费和佣金仍在大幅提升。其中入场费从2019年的1.0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80亿元,增长260.2%,入场费率从2019年的5.5%增加到2020年的14.0%。给点位提供方的佣金则增加了45.5%,从2019年的8.22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1.96亿元。

    在招股书中,怪兽充电将自己定义为一家消费科技公司。但从研发来看,怪兽充电的研发费用从2019年的6547.1万元增加至2020年的7093.8万元,同比仅增8.4%,并且这一增长主要由于研发人员的薪酬成本增加所致。而公司的销售及营销费用在2019年、2020年分别为13.62亿元、21.21亿元,增长率为55.87%。

    另外,围绕怪兽充电的主要槽点是其“归还后持续计费”问题,消费者的相关投诉遍布网络。

    据报道,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许多消费者表示,在使用完毕“怪兽充电宝”手动归还后,仍然于几天后收到高额扣费的提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敏表示,消费者和共享充电宝企业之间是一个充电服务的合同,消费者在归还充电宝之后,这个合同就终止了,消费者只需要按使用时长付款就已经履行了义务,如果后续企业仍然继续扣费,这种行为就缺乏事实和合同的依据,它就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而怪兽充电所处的共享充电宝行业竞争十分激烈,企业利润空间缩水,同时用户租借充电宝的价格也被抬高。

    据报道,共享充电宝最初出现时的价格多为每小时5毛或1元,目前市面上共享充电宝价格多为1.5元/半小时、2元/半小时,部分特殊场景如电影院是2.5元/半小时,景区则是4元/半小时,甚至10元/每小时。对此,网友连连吐槽"终于要开始割韭菜了"、“趁凉掉之前赶紧再赚一把”、“一天40还不如买一个”。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4月,美团宣布重启共享充电业务,开始凭借其已经渗透的海量商家大举扩张。这也使得这一行业的竞争更为白热化。美团2020年Q3财报显示,美团上的活跃商家数量已经高达650万。并且有餐馆老板表示,美团共享充电宝的分佣比例高达90%,而其他商户店中的怪兽充电宝,分佣比例仅为60%。

    怪兽充电在招股书中也提到了风险因素,例如行业竞争激烈,企业在定价时面临压力,进而在扩大POI覆盖范围时便会遇阻,导致失去市场份额。

    另外据记者报道,美国时间2021年3月22日,冯一名和尹思成正式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起针对怪兽充电上市项目券商高盛和花旗的诉讼程序,目前法院已受理二人的申请。

    法院公开的诉讼文书中显示,冯一名和尹思成是天使投资人,最早于2017年2月提出共享充电宝的创业构想,并介绍殷志华、徐培峰、蔡光渊等组成项目运营团队,后与蔡光渊等共同进行产品市场开发、丰富和完善商业模式、为蔡光渊修改商业计划书并介绍众多投资机构为项目融资,为怪兽充电项目的前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根据诉讼书显示,2017年3月31日蔡光渊以“工作方式”不同为由,说服冯和尹退出项目团队,双方达成了赠与冯和尹两人共3%的项目公司股权的协议。但在项目公司(即上海挚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蔡光渊虽然从未否认股权转让协议的存在,但始终没有完成给冯和尹的股权登记。

    冯、尹二人已于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起诉蔡光渊,要求法院确认双方于2017年3月31日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判令蔡光渊协助原告办理股权转让登记。该法院在受理该起诉后于2021年2月18日将该案移送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

    怪兽充电赴美上市 阿里、高瓴资本、软银、小米均持股

    共享充电宝行业于2014年兴起,在2017年快速发展,2019年行业“三电一兽”(来电科技、街电科技、小电科技、怪兽充电)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怪兽充电为上海挚想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该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注册成立。

    此次赴美IPO前,怪兽充电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蔡光渊,持有30,800,073股股票,占股6.6%;联合创始人、董事兼首席运营官徐培峰持有21,397,000股股票,占股4.6%;联合创始人、首席市场官张耀榆持有5,706,970股股票,占股1.2%,所有公司董事和高管总计拥有69,280,588股股票,占股14.7%。

    由于怪兽充电采用AB股架构(管理层B类投票权是A类普通股投票权的十倍),创始团队仍掌握多数投票权和控制权。

    在外部投资者方面,阿里巴巴旗下Taobao China Holding持有怪兽充电16.5%的股份,为最大机构投资方。高瓴旗下HH RSV-XXII Holdings Limited持股11.7%,另外,高瓴资本运营合伙人、前美团COO、前阿里巴巴销售副总裁干嘉伟个人持股1.9%。

    顺为资本、软银、小米、尚珹资本、云九资本和CMC资本分别持有8.8%、7.7%、7.5%、7.5%、5.8%和5.4%的股份,代表投资方进入怪兽充电董事会的二人分别为小米集团合伙人、副总裁、采购委员会主席张峰以及蚂蚁集团资深总监李娟。

    上市前已有6轮投资

    天眼查显示,在今年1月向SEC递交招股书前夕,怪兽充电已完成D轮2.34亿美元的融资,投资方包括阿里巴巴、CMC资本、软银亚洲、凯雷投资、高瓴资本。其中,阿里巴巴向怪兽充电投资1.24亿美元。

    2017年3月怪兽充电成立后,在9个月内就完成了天使轮、A轮、B轮三轮约3亿元融资,小米、高瓴资本等企业参与其中。

    2019年4月,怪兽充电B+轮融资3000万美元。2019年12月,公司C轮融资5亿元人民币,软银亚洲、高盛中国等参与。

    去年营收增长但净利下降超5成

    招股书披露,2019年、2020年,怪兽充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22亿元和28.09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加38.9%。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67亿元和7542.7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54.86%。

    公司经调整净利润从2019年的2.07亿元降至1.13亿元,净利润率由2019年的8.24%下降至2020年的2.6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怪兽充电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52亿元,上年同期为2.74亿元;受限制现金为5100.8万元,上年同期为1.07亿元;短期投资为1.71亿元,上年同期为3.2亿元。

    业务单一超9成收入靠共享充电宝

    据艾瑞咨询报告显示,2020年“三电一兽”占据中国充电宝行业总收入的83.1%,而怪兽充电市场份额为34.4%,排名第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怪兽充电的累计注册用户为2.19亿,相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1.49亿净增7000万。

    从营收构成看,怪兽充电的收入主要是移动设备充电业务、移动电源销售以及其他收入三部分,但高度依赖移动设备充电业务即共享充电宝,2019年、2020年这部分的收入为19.24亿元、27.12亿元,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2%、96.5%。

    另外,公司小部分收入来自移动电源销售,2019年、2020年的收入规模分别为7044.8万元、7759.8万元,占比只有3.5%、2.8%。

    怪兽充电的招股书披露,2019年和2020年,公司每块充电宝平均收入分别为693元和563元,2020年相较2019年下降了18.8%,这也导致了2020年净利大幅缩水。

    给点位提供方佣金近12亿元 分成最高达90%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怪兽充电在中国超过1500个地区拥有超过66.4万个POI(商户点位)和超过500万个移动电源,覆盖娱乐场所、餐厅、购物中心、酒店、交通枢纽和其他公共场所。

    其中,怪兽充电约57.6%的点位位于一、二线城市,约42.4%则位于三线及以下城市。

    怪兽充电的点位合作伙伴,主要包括娱乐场所,餐厅,购物中心,酒店等。与点位提供方的合作中,双方运营模式分两种,一种由怪兽充电直接管理充电宝和机柜的放置,另一种则是交由点位提供方代管理。

    怪兽充电净利润率由2019年的8.24%下降至2020年的2.68%,正是由于公司扩充商户点位的压力,以及被点位提供合作方大比例抽走的佣金。

    据报道,直接管理模式下,怪兽充电会提前支付点位提供方入场费,并按照比例支付佣金,入场费和佣金在内的费用约占充电设备收入的50-70%。代管模式下,怪兽充电按月向点位提供方支付佣金,占充电设备收入比例高达75-90%。

    从近两年数据来看,怪兽充电支付给点位提供方的佣金和入场费仍在大幅提升。

    招股书显示,怪兽充电入场费从2019年的1.0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80亿元,增长260.2%,入场费率从2019年的5.5%增加到2020年的14.0%。给点位提供方的佣金则增加了45.5%,从2019年的8.22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1.96亿元。

    去年营销费用21亿元 研发费用仅7094万元

    招股书显示,怪兽充电的销售及营销费用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为13.62亿元、21.21亿元,增长率为55.87%。

    在招股书中,怪兽充电将自己定义为一家消费科技公司。但从研发来看,怪兽充电的研发费用从2019年的6547.1万元增加至2020年的7093.8万元,同比仅增8.4%。并且这一增长主要由于研发人员的薪酬成本增加所致。

    归还后持续计费问题频被投诉

    围绕怪兽充电的主要槽点是其“归还后持续计费”问题,消费者的相关投诉遍布网络。

    据报道,广东阳江的黄先生称,“我在2021年2月4日凌晨1点左右借用了一个‘怪兽充电宝’,大概使用了两三个小时就在机器上手动归还了。当时很顺利地将充电宝插入槽中,手机上没有收到任何提示,我没再理睬。可是之后我却收到通知,显示2021年2月7日自动微信扣费99元,并显示此充电宝已使用时间超过3天。”

    家住四川成都的姜先生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姜先生表示,“2月12日我借了一个‘怪兽充电宝’,使用了约3个小时就归还到了机器上,几天之后突然收到微信提示——已扣费99元,使用时间为3天4小时。”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许多消费者遇到了类似情况,即在使用完毕“怪兽充电宝”手动归还后,仍然于几天后收到高额扣费的提示。记者联系多名遇到此类问题的消费者了解到,部分消费者已经得到退费,但也有部分消费者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针对“为什么许多用户都遇到归还后仍收到扣费提示、退费难”问题,记者联系到了怪兽充电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日常也会遇到这类投诉。造成这种困扰的情况有多种,比如用户归还没成功、充电宝和设备存在接触问题、设备未通电、设备存在故障、设备遭到人为破坏等。针对用户反映的具体情况,我们会与用户进行协商,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全额退款。”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敏表示,消费者和共享充电宝企业之间是一个充电服务的合同,消费者在归还充电宝之后,这个合同就终止了,消费者只需要按使用时长付款就已经履行了义务,如果后续企业仍然继续扣费,这种行为就缺乏事实和合同的依据,它就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共享充电宝企业退还多扣除的费用。

    罗敏解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生这类问题协商解决不成,建议通过消协或市场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探索新业务尚无进展

    怪兽充电在招股书中提及,IPO募集资金除了将用于继续扩大重点商户网络、提高运营水平、加强技术能力等,还将用于寻求投资机会并探索新业务。

    2019年公司成立了挚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主营食品经营。怪兽充电表示,挚成科技将是承载其新业务的主体,目前公司已获得相关产品许可证。

    招股书中,怪兽充电将自身定位为“科技消费公司”。据环球网报道,此前怪兽充电在融资计划书中提到,将通过快速搭建以共享充电宝为核心的下沉渠道,可实现与其他品类渠道复用,如礼品机、智能零售柜、IP玩具柜等。基于海量用户和商户建立强大网络渠道,怪兽充电已实现吃喝玩乐游全场景覆盖,构建了生活消费、休闲娱乐、医疗服务、交通出行等生活场景下的共享充电网络。

    招股书中,怪兽充电将自身定位为“科技消费公司”。

    怪兽充电将上市,骂声中涨价的共享充电宝是个好生意吗?

    激烈竞争使得共享充电宝企业利润空间缩水,同时用户租借充电宝的价格也被抬高。

    据报道,共享充电宝诞生之初,价格多为每小时5毛或1元,目前,市面上共享充电宝价格多为1.5元/半小时、2元/半小时,部分特殊场景如电影院是2.5元/半小时,景区则是4元/半小时,甚至10元/每小时。

    相较于初期低价,网友连连吐槽"终于要开始割韭菜了"、“趁凉掉之前赶紧再赚一把”、“一天40还不如买一个”。

    共享充电宝涨价却仍有消费者愿意接受,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目前手机端的电池技术尚未出现变革性突破的迹象,未来一段时间内,市场对便捷充电宝的需求会依旧存在。

    “共享充电宝企业并未找到新的盈利模式,涨价问题也广受诟病,”网经社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称,除此之外,共享充电宝品牌还存在霸王条款、退款难等问题,为寻求进一步发展,充电宝公司需要构建新的增长路径。

    营收主要依赖租借,扩张一味凭借砸钱,共享充电宝企业会不会步共享单车行业的后尘,现在尚无定论。

    美团加入竞争

    2020年4月,美团宣布重启共享充电业务,开始凭借其已经渗透的海量商家大举扩张。这也使得这一行业的竞争更为白热化。

    据报道,怪兽充电在boss直聘上发布了若干招聘信息,几乎清一色的都是销售性质的岗位,从中或许能够窥见共享充电行业眼下的核心需求:POI,即点位。小电创始人兼CEO唐永波曾公开表示:“先触及400万POI和拿到10亿美金融资额的那个竞争者,将成为行业老大。”

    若依这个标准看,怪兽充电目前的POI水平虽然领跑行业,但距离终点仍有不少的路要走。而半路杀回来的美团,其2020年Q3财报显示,美团上的活跃商家数量已经高达650万。一位餐馆老板表示,美团共享充电宝的分佣比例高达90%,而据一位理发店老板说,其店中的怪兽充电宝,分佣比例仅为60%。

    怪兽充电在招股书中也提到了风险因素,例如行业竞争激烈,企业在定价时面临压力,进而在扩大POI覆盖范围时便会遇阻,导致失去市场份额。

    在美因股权纠纷遭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

    据报道,上海原子创投天使投资人冯一名和尹思成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起了针对怪兽充电上市项目券商高盛和花旗的诉讼程序。

    据冯一名和尹思成自述,其最早于2017年2月份提出共享充电宝的创业构想,并与蔡光渊(怪兽充电创始人兼CEO)等人搭建组成项目运营团队,后与蔡光渊等共同进行产品市场开发、丰富和完善商业模式、为蔡光渊修改商业计划书并介绍众多投资机构为项目融资,为怪兽充电项目的前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2017年3月31日,蔡光渊以“工作方式”不同为由,说服冯一名和尹思成退出项目团队,并在微信中表示,给两人共计3%的股份。但直到怪兽充电所属的上海挚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蔡光渊虽然从未否认股权转让协议的存在,也始终没有完成给冯一名和尹思成的股权登记。

    冯一名和尹思成3月22日在美国法院提交的证据中,包括蔡光渊在2017年3月31日发给冯一名和尹思成的微信截图。

    截图显示,蔡光渊称:“过去一个月共同奋斗的场景历历在目,因为工作方式原因没能继续合作,的确让我很是沮丧,但刚刚的沟通的却让我们通透不少,相互理解。虽说我希望可以借着给到两位个人的这一共三个点股份来表示充电宝项目的知遇之恩,但我也知道以后创业路上一定无坦途,还有很多需要两位帮忙的地方,希望仍可以继续获得支持。再次表达一下对两位的感谢!”但至今,蔡光渊始终没有完成给冯一名和尹思成的股权登记。

    “这期间也沟通过,蔡光渊方面的律师让我们提要求,我们提了要3%股权的诉求,但后面就没有回复了。”冯一名3月25日对记者表示。

    沟通无果后,冯一名、尹思成二人于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起诉蔡光渊,要求法院确认双方于2017年3月31日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判令蔡光渊协助原告办理股权转让登记。该法院在受理该起诉后于2021年2月18日将该案移送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

    冯一名对记者表示:“这次在美国提起的诉讼程序是申请纽约的联邦法院协助我们向怪兽充电美国的承销商高盛和花旗调取证据,以支持我们在中国的诉讼。”

    201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5月1日施行)第14条“电子证据的范围”第二款中明确列明“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证据的属性。“这意味着,从2020年5月1日开始,微信、微博的内容都可作为证据使用。”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表示。

    赵铭也指出,“通过文字字面意思只能看出给3%股份表达知遇之恩,但给到3%股份是免费赠予还是低价转让,微信内容不能确定;此外,微信字面意思还表达‘以后还有很多需要两位帮忙的地方’,那3%股权转让,是不是附条件的?也就是说,是不是要在冯一名、尹思成二人继续帮助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进行3%的股权转让交割?”

    冯一名对记者表示:“虽然按照怪兽充电现有的估值算,3%的股权也就价值2000多万元,并且这个官司可能会拖比较长时间,但我们还是要打下去,因为这次事件是一个金额不大,但对整个创业和投资的诚信是伤害很大的事件。”

    而一位共享充电宝行业从业者也对记者表示:“这件事想胜诉恐怕很难,从微信看蔡光渊确实不守诚信,但也只能从道德层面去谴责。”

    据悉,冯一名和尹思成的诉讼由美国著名诉讼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法院同意冯一名和尹思成对高盛和花旗进行证据开示,强制高盛和花旗披露所了解到的怪兽充电国内VIE公司(上海挚想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股东和实际股东持股信息、公司架构、融资、估值等信息,以及高盛和花旗所了解到的冯一名和尹思成对怪兽项目的前期贡献以及蔡光渊同意转让项目公司3%股份的协议的所有证据。

    “3月25日,最新消息显示,我们的申请已获得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Jesse Furman法官的批准,法官认定申请符合美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明确授权我们的美国律师向高盛和花旗送达传票并强制要求其配合提供证据和证言。”冯一名称,“我们在30天之内(即4月23日之前)可以向高盛和花旗送达我们之前附在法院申请文件上的传票(subpoena)。”

    冯一名表示:“之所以找高盛和花旗配合是为了让他们帮忙做证,想通过他们证明蔡光渊到底有没有向承销商提起3%股权的事情,如果没有,那很明显蔡光渊在上市时做了虚假陈述。”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分析称,股东权益存在争议会对上市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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