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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搜第一!14名“内鬼”侵犯华为芯片技术被判刑,3.17亿商业秘密保卫战尘埃落定
    • 2025年08月28日来源:南方企业新闻网

    提要:“中国芯的真正战斗力,永远来自自主研发的底气,而非窃密者的U盘。”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为华为挽回了损失,更向整个科技行业发出强烈警示:人才流动中的技术窃取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企业必须加强内部保密机制,而投资者在追逐“明星团队”时,也必须深度审查技术来源的合法性,避免成为不正当竞争的“帮凶”。真正的创新,只能依靠持续的自主投入。

    2025年8月27日,“14名内鬼侵犯华为芯片技术被判刑”词条冲上微博热搜榜首,引发全网热议。这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的特大商业秘密侵权案,随着一审判决生效,终于落下帷幕,为我国高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敲响了警钟。

    核心案件:前高管拉拢“老部下”,系统性窃取3.17亿技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尊湃通讯公司”(以下简称“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已于2025年7月28日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后十日内,14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该案的核心人物是原华为海思公司射频芯片开发部门负责人张某。张某离职后,迅速创立尊湃公司,并拉拢周某甲、刘某、周某乙、顾某等4名原海思同事担任高管,共同商议研发与海思同类的Wi-Fi芯片。为了缩短研发周期、快速量产并吸引投资,张某等人系统性地招募了高某、王某等7名海思在职或离职员工。

    这些员工在尊湃公司的指使下,通过截屏、抄录、微信传输等不正当手段,从华为海思公司窃取了大量技术信息。更令人震惊的是,部分员工甚至在华为任职期间,就利用周末或晚上时间前往尊湃公司工作,形成“里应外合”的局面。经鉴定,被非法获取的技术信息估值高达3.17亿元,且尊湃的侵权芯片技术与华为的40个技术点具有90%以上的同一性,构成“实质性相同”,导致华为的商业秘密实质性灭失。

    判决结果:主犯获刑六年,总罚金超千万

    法院认定,张某等14名被告人均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周某甲、刘某、周某乙、顾某等4名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120万至150万元不等。

    高某、王某等9名参与窃密的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同时处以2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罚金。

    此案总罚金高达1350万元,创下同类案件纪录,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严惩决心。

    背后细节:挖角近百人,资本推波助澜

    据观察者网等媒体此前报道,该案首犯实为美国籍的张琨(与判决中的张某应为同一人,或为化名/别名)。他利用在华为的影响力,拉拢原下属,形成了一个完整的Wi-Fi芯片核心团队,并对华为海思相关环节的员工进行了“整编制挖角”,涉及员工近百人。

    尊湃公司成立于2021年初,创业第一年,海思前员工占比就高达60%。为了规避风险,部分离职员工甚至改名。尽管如此,尊湃仍获得了资本市场的青睐,连续完成Pre-A、Pre-A+和A轮融资,吸引了包括小米旗下投资公司在内的多家机构投资,总融资额数亿元。小米集团曾就此发声,强调其投资为正常财务行为,不参与公司运营,也无任何技术合作。

    司法意义:为“实质性相同即侵权”确立标杆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商业秘密是关系企业核心技术和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知识产权。此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内鬼”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办案难度极大,涉及40余项尖端技术。

    检察机关通过聘请行业专家“外脑”,精准区分了各被告人的作用和涉案金额,并在法庭上成功促使所有被告人自愿认罪。此案的判决,特别是“90%以上同一性即构成实质性相同”的认定,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判例标杆,明确划清了法律边界,有力打击了行业内“抄架构改参数”的潜规则。

    行业警示:创新没有捷径,窃密者终将付出代价

    “中国芯的真正战斗力,永远来自自主研发的底气,而非窃密者的U盘。”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为华为挽回了损失,更向整个科技行业发出强烈警示:人才流动中的技术窃取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企业必须加强内部保密机制,而投资者在追逐“明星团队”时,也必须深度审查技术来源的合法性,避免成为不正当竞争的“帮凶”。真正的创新,只能依靠持续的自主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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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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