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盾带您了解字节跳动的“头条”商标注册
- 2021年08月12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近几年来,字节跳动对于“头条”商标的争夺战成为知识产权行业内普遍聚焦的热点事件。最近权盾发现,这场旷日持久的争夺战又有新进度了!8月5日,字节跳动科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二审行政判决正式落下帷幕。
近几年来,字节跳动对于“头条”商标的争夺战成为知识产权行业内普遍聚焦的热点事件。最近权盾发现,这场旷日持久的争夺战又有新进度了!8月5日,字节跳动科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二审行政判决正式落下帷幕。
这次判决的起因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其他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违反《商标法》为由,驳回了字节跳动对于“头条”的商标注册申请。此后,字节跳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被驳回。字节跳动表示不服,再次向北京高院提起二审,再次被驳回。
判决书显示,字节跳动于2019年5月9日申请“头条”商标(诉争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商标与各引证商标“UC头条”“头条金融”“IVD头条”等分别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商的近似商标,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因此驳回诉争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因商标争议,字节跳动曾多次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0月,因“住”商标注册申请遭拒,字节跳动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该商标与上海浦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此前注册的“U住”商标构成相似,尽管该诉争商标已经转让至字节跳动名下,但至本案审理终结,引证商标仍为合法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因此驳回字节跳动的诉讼请求。
此前,B站也曾申请注册图形商标“B站小电视”,但是该图案与日本的Niconico网站标识十分相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判,哔哩哔哩提供的证据不能表明其申请的商标具有区分于引证商标的显著性,两者在元素构成、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在同一领域使用会产生误认,因此驳回了哔哩哔哩的诉讼请求。无独有偶,华为在注册“鸿蒙”商标时因与其他商标相似受阻。由此可见商标的保护工作宜早不宜迟,稍不注意就会在商业竞争中落下风,因此企业一定要及早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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