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有多大?麦汇网用万科商标分析
- 2021年08月21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最近,万科地产一则商标侵权案成为行业关注的热点。2020年5月,万科地产以商标侵权、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一纸诉状将拥有“万科地板”商标专用权的万森装饰告上法院。
最近,万科地产一则商标侵权案成为行业关注的热点。2020年5月,万科地产以商标侵权、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一纸诉状将拥有“万科地板”商标专用权的万森装饰告上法院。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究竟有多大?他的是36类,我的是19类。”8月16日,被告万森装饰法定代表人刘民松对媒体如此表示,认为“万科地板”目前的经营行为不足以让消费者与万科地产相混淆。而长沙市中院一审则认为,万科地产所持有的“万科”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以及被告万科地板在经营中是否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使用权,是本案应该聚焦的关键。
一审判决书称,自1994年注册第769104号“万科”商标以来,万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一直在全国多地(含长沙在内)持续、大量地宣传和使用万科商标,并已在公众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且该36类商标已于2005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经过比对认定,万科地板申请注册的“万科地板”商标及其他标识中的“万科”“WANKE”,构成对万科地产“万科”商标的复制和摹仿。
我国《商标法》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被告使用的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原告驰名商标,构成侵犯商标权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禁止被告使用该商标。被告申请注册的第37359477号和第27215132号商标易使相关公众与万科公司商标产生联想,误认为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从而削弱万科公司第769104号商标的显著性,并损害其利益。
2020年12月24日,长沙市中院判决被告万森装饰立即停止商标侵权、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其登报消除不良影响和赔偿50万元经济损失。事后,被告万森装饰不服,以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和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等为由,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目前,湖南省高院正在审理此案。
麦汇网互联网+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是一家提供商标转让、专利服务、版权服务的专业知识产权服务商,帮助企业快捷、 方便地获取商标,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带来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