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通知!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 2026年01月08日来源:中华网
提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标志着广东正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迎来节能与碳排双重约束的管理新阶段。无论是新建、改建还是扩建项目,都需重点关注这份新政,避免影响项目推进!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标志着广东正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迎来节能与碳排双重约束的管理新阶段。无论是新建、改建还是扩建项目,都需重点关注这份新政,避免影响项目推进!
一、政策出台背景:为何要推进 “节能 + 碳评” 双审查?
当前,广东节能降碳形势严峻,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滞后于时序进度,完成 “十四五” 约束性指标任务艰巨。此次新政正是响应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5 年第 31 号)要求,结合广东实际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核心目标是:
1.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的新机制,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能源与碳排放管理;
1.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和绿色低碳技术应用;
1.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降碳目标,巩固广东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全国领先地位。
二、核心要点速览:哪些项目要审查?审查什么?
1. 审查范围:这些项目必须办手续!
·强制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投项目,需单独编制节能报告并接受审查;
·同步碳评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 1 万吨及以上)的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节能审查时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结果直接纳入审查意见;
·豁免情形: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用能工艺简单的项目,可不单独编报告、不单独审查,但需按节能标准建设。
2. 审查权限:找谁办?看能源消费量!

注:国家审批(核准)项目、重点领域 50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
3. 审查核心内容:重点看这 4 点!
·节能方面:项目能效水平是否达标、节能措施是否可行、能源消费结构是否合理、对区域节能目标的影响;
·碳排放方面:单位产品 / 增加值碳排放是否符合标准、降碳措施是否有效、对区域碳强度降低目标的影响;
·特殊要求:高耗能项目需实行能耗倍量平衡,新上项目需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方案;
·报告要求:节能报告需包含项目概况、用能分析、节能降碳措施、能效与碳排数据对比等 7 大核心内容。
三、企业实操提醒:这 3 件事要抓紧做!
1、自查项目类型:对照上述范围,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节能审查和碳评,避免漏办手续;
2、提前准备材料:需审查的项目,尽早编制节能报告(可自行编或委托中介),明确节能降碳措施(如安装节电设备、使用可再生能源等都可作为有效措施);
3、关注区域政策:开发区、新区可实施区域节能审查,区内项目除省级审查外实行告知承诺制,可简化流程。
这份新政的落地,将进一步规范广东固投项目的能源利用和碳排放管理,对高耗能行业是约束,对绿色低碳产业是机遇。企业需提前吃透规则,把节能降碳要求融入项目前期规划,既确保合规推进,也能抢占绿色发展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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