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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用无人机不能沦为“窥私之眼”
    • 2025年12月09日来源:中国经济网

    提要:规范“空中之眼”,首先必须筑牢监管体系。传统管理模式已难以应对规模化、常态化的低空飞行活动。应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强化跨部门协同,建立针对无人机信息采集的常态化检查机制,并完善法律追责体系,形成有效震慑。

    《钱江晚报》报道“女子洗完澡发现窗外无人机悬停”新闻话题登上热搜,无锡警方公布数起无人机偷拍案例……近期,无人机侵犯个人隐私事件屡见报端,引发公众强烈不安。

    当这些“空中之眼”悄然悬停于卧室窗口、掠过浴室玻璃、对准酒店房间,那些本该属于个人隐私的安全区,正在成为公开的展示区。在无人机快速普及的当下,一道公共安全考题同时凸显:如何抵御来自空中的窥视,守护私人生活的安宁?

    更值得警惕的是,无人机偷拍已衍生出完整的产业链。从非法拍摄、传播私密影像,到利用直播吸引流量,技术便利被少数人扭曲为牟利工具。这不仅严重侵害个人隐私权,更对受害者造成长期心理创伤,扰乱其正常生活。

    风险还不止于个人。无人机窥探的镜头,已从私人领域延伸至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范畴。国家安全部门此前披露的案例中,就有境外组织以商业合作为名,指使境内人员拍摄并外传数百张重要军事设施照片,直接威胁军事安全。这警示我们,无人机管理绝非小事。

    规范“空中之眼”,首先必须筑牢监管体系。传统管理模式已难以应对规模化、常态化的低空飞行活动。应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强化跨部门协同,建立针对无人机信息采集的常态化检查机制,并完善法律追责体系,形成有效震慑。

    同时,必须畅通公众维权渠道。通过建立快速响应与举报机制,实现对违法拍摄行为的早发现、准定位、快处置。需降低维权成本,鼓励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低空治理氛围。此外,还应严格实施行业准入、开展法治培训、从严惩戒违法行为,强化从业人员职业伦理,划准红线,让违规者“飞不起、躲不过”。

    民用无人机本应是服务社会的科技之翼,而不应沦为侵犯隐私的“窥私之眼”。唯有在法律与秩序的框架内明确其“飞行边界”,才能真正守护每个人的私密,还天空以清净,予生活以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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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周峰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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