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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安必康: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2021年01月22日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提要:延安必康1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实控人李宗松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限制消费令。

    延安必康1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实控人李宗松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限制消费令。公告显示,申请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因新沂必康、李宗松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向上述单位和人员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李宗松、新沂必康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纠正申请,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以便于更好解决相关案件目前的执行困境。

    同日晚间,延安必康公告,受市场融资环境影响,继续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难度较大,公司决定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7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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