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立“铁规矩” 两项国标出台
- 2026年09月05日来源:新华网
提要:据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介绍,为便于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在实施前做好充分准备,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设定了1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民政部门将开展广泛宣传培训、出台配套政策、扎实推进标准实施,积极帮助养老机构对标达标、平稳过渡,稳妥实现养老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养老机构是老年人集中照护的重要场所,其安全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记者4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近期会同民政部制定并发布《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帮助和指导养老机构补齐服务与安全短板,推动养老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转型升级。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从养老机构的选址与建筑、设施与设备、入院出院管理、基础服务、安全管理、运营管理、评价与改进等7个方面,系统提出了90项具体要求,给养老机构合规运营划了一条清晰的“底线”。什么事必须做、做到什么程度,一目了然。
《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在总结全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程序,重点根据事故隐患危险程度,将养老机构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划分为25条直接判定要素、28条综合判定要素和两类排除情形共三种判定规则,帮助一线管理人员精准识别风险,为隐患排查立下“铁规矩”。
“两项强制性标准的出台,将指导广大养老服务机构,聚焦运营与服务中的安全要素和关键环节,持续提升自身安全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把服务品质落到细节里,让老人住得安心、家属托付放心、社会看到舒心。”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说,两项强制性标准也为行业管理部门和一线管理人员提供了一把“尺子”,让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偏,筑牢安全防线。
据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介绍,为便于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在实施前做好充分准备,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设定了1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民政部门将开展广泛宣传培训、出台配套政策、扎实推进标准实施,积极帮助养老机构对标达标、平稳过渡,稳妥实现养老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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