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暂停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上半年四川汽车类零售额增长2.7%
- 2025年10月17日来源:证券时报
提要: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用完即止,政策执行中,通过资格认定等方式予以调控”的要求,经商省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对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优化调整。
10月16日晚间,四川省商务厅官微发布公告,将优化调整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用完即止,政策执行中,通过资格认定等方式予以调控”的要求,经商省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对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优化调整。
首先,暂停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0月18日00:00起,暂停实施四川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后续调整政策待确定后及时公告。
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在四川省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同时符合四川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有关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或懂车帝APP“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提交完整的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申请资料,按原政策执行,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对于已按期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应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其次,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格调控。自2025年10月18日00:00起,采取限量定期领券方式确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资格,具体规则随后公布。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取得新车销售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同时符合四川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关条件的补贴申请,按原政策执行。相应销售主体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完整提交补贴申请资料,逾期提交不再受理。已按期提交申请的销售主体,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四川省统计局发布2025年上半年全省经济数据,四川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其中,新能源汽车、光伏电池、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产量等“新三样”产品产量持续扩大,产量分别增长2.4倍、1.9倍、53.2%。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省汽车产业转型进程加快,上半年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1%,连续6个月保持20%以上的较快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量14.4万辆、已超过2024年全年水平,占全省汽车整车产量比重达到27.6%,比上年同期提高16.2个百分点。在消费方面,以旧换新政策带动明显。今年上半年,四川汽车类零售额增长2.7%,增速较一季度加快1.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23.1%,保持两位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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